当晚,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回应此事称,当日15时许,天心公安分局金盆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芙蓉南路“现代空间”被狗咬伤。民警赶至现场处置,发现报警人冷某(男,66岁)膝盖被狗咬伤,市民朱某(男,23岁)也遭到狗攻击,衣服被咬破。因民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又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
最终,经民警和调解员讲解法律知识,并阐明清楚此事的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对各自的不当行为向对方赔礼道歉。因此经调解,罗某自愿赔偿郑某各项损失共计13000元,郑某及监护人表示不再追究罗某的法律责任,双方承诺以后不会因此事再发生任何纠纷。
《天气预报员这样炼成:见识各种天气 经历风霜雨雪》白净秋所在的大兴区旧宫镇南小街村几近一座“空村”,一排排的村民自建房都大门紧锁,身处村中,除了零星传来的犬吠,再无其他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