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酒吧工作人员:“男子自己在那边,手舞足蹈,服务员跟他说不要这样,动作太大,毕竟在大门口怕影响进出客人,他就把衣服脱了,我们就莫名其妙,又把裤子脱了,我们就更莫名其妙,只有报警了,服务员上去制止他,也不打人也不骂人,就跪在地上,更让我们奇怪了。”
《北京:元旦春节原则上不办庙会等节日文化活动》但山西省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截至2007年3月30日仍欠工程款107万元,后双方签订《清欠协议》,由被告分期支付工程款且于2009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但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未如约支付。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支付所欠工程款549000元及利息,以及因追偿欠款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