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6日收到起诉状,至2017年6月16日拿到一审判决书,再到近日拿到佛山中院二审判决书,整整23个月里,对黄健国和李凤都是一种煎熬。“万一法院全部支持对方的请求,1300万元,我们这辈子也就完了。”
最终,北京四中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走私的物品予以没收。
《新华微评:“迟来的道歉”给抄袭者敲响警钟》1月3日下午14时许,海南儋州籍男子辛某在海口东方广场一楼一黄金专柜,佯装选购金项链,趁营业员不备,拿起两条价值7万多元的金项链逃之夭夭。案发后,海口龙华警方雷霆出击,不到两天就把辛某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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